2004年10月14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女友房产证竟成无赖碗中肉
寿勤超 徐艳

  今年40岁的方某是诸暨市浣东街道芦溪村人,他曾因犯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服刑8年。刑满释放后,方某理应改邪归正靠双手勤劳致富,但他继续好逸恶劳,最终竟然偷了女友房产证作抵押骗取贷款,而又“二进宫”。
  诸暨市农村信用社经多次向方某催讨贷款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查扣方某“妻子”徐某用来担保贷款的房子一套。在审理该案时,法官找到房主徐某,一直蒙在鼓里的徐某才知道自己的住房早已被男友方某用以抵押贷款。鉴于案件的特殊性,诸暨市法院认定方某已涉嫌贷款诈骗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不久前,四处躲避的方某终被诸暨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在看守所内,无法抵赖的方某如实交代了作案经过。原来,方某刑满释放后经人介绍与某厂女工徐某谈起恋爱,经常到徐家吃住。因长年不务正业,貌似大款的方某口袋空空如也。时间一长,方某竟动起歪脑筋。他偷取了徐某放在家中木箱内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私自在刻字摊刻制了徐某的私章,并在复印店伪造了方某《常住人口登记卡》等。待诈骗贷款的一切担保证明搞齐后,方某就冒充是徐某的丈夫,虚构与徐某共同经营缝纫机配件缺乏资金的事实,用徐某的房产作抵押与信用社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因贷款需担保人亲笔签字,诡计多端的方某又让赌友“何丽”顶替徐某签名、盖章,从而骗取了贷款3.5万元。贷款骗到手后,为了防止徐某发觉,方某又将该房产证中有关抵押贷款的文字记载弄掉,再偷偷将证件放回原处。所得贷款已被方某挥霍殆尽。
  目前方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寿勤超 徐艳)